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普通納稅人偷稅漏稅的法律後果是什麽?

普通納稅人偷稅漏稅的法律後果是什麽?

單位犯偷稅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自然人犯偷稅罪處罰。犯偷稅罪,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10%以上不滿30%,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或者因偷稅、漏稅被稅務機關兩次行政處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30%以上,超過65438+萬元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納稅人擅自偽造、變造、隱匿、毀棄帳簿、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漏報、少報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後拒不申報或者填報虛假納稅申報表,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罪。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並處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或者已收的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回已扣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並處未扣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上一篇:羊皮筏子的主要價值
  • 下一篇: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評價標準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