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醫保卡:
1.參保人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到鄰近縣醫保中心申請,縣醫保中心當場結算;
2.參保人也可向相鄰街道醫保服務點申請代為辦理,服務點3個工作日內結算。參保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服務點代為領取醫保卡;
3.被保險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客戶辦理時需要攜帶本人和被保險人的有效證件;
4.用人單位集中辦理時,可憑用人單位介紹信和經辦人員有效證件到區縣醫保中心辦理,再由用人單位向參保人員發放醫保卡。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2022年修訂);
第十三條殘疾人輔助器具費用按照普通適用器具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如果傷情有特殊需要,可以參考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補償周期參照編制機構的意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