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堅持醫療事故鑒定不放在第壹位的原則;
2.堅持醫患地位平等原則;
3、堅持過錯原則。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可以由醫患雙方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可以由醫患雙方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的,無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