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利性避孕醫療器械的儲存、調撥和供應,應當遵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管理辦法。
法律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第壹百零五條醫療衛生機構為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研制的醫療器械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非營利性避孕醫療器械的儲存、調撥和供應,應當遵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管理辦法。
《中藥醫療器械技術指導原則》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中醫藥管理部門制定。
第壹百零六條對軍用醫療器械使用的監督管理,依照本條例和軍隊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壹百零七條本條例自20265438年6月6日+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