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留所有病歷、發票、收據作為證據;
(2)與醫院有關部門協商;
(3)與醫院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監督管理所當面投訴。
醫院分類的標準如下:
1,壹級醫院,是直接為某壹人群社區提供預防、醫療、保健、康復服務的壹級醫院和衛生院;
2.二級醫院是為多個社區提供綜合醫療衛生服務並承擔壹定教學科研任務的區域性醫院;
3.三級醫院是指跨地區、跨省、跨市、跨地區,為若幹地區提供高水平專科醫療衛生服務,執行高等教育和科研任務的醫院。
綜上所述,如果醫院存在亂收費的情況,可以去當地進行投訴,按照相關程序辦理。
法律依據:
《醫院投訴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二級以上醫院的投訴管理部門應配備專職人員,其他醫院可根據實際情況配備兼職人員。醫院應為投訴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和條件,保障工作人員的工作待遇和人身安全。接待場所安裝攝像機、錄音設備的,應當做好歸檔和核對工作。
第十八條
醫院主要領導是醫院投訴管理的第壹責任人。醫院各部門至少指定1責任人配合投訴管理部做好投訴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