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繼承糾紛審理後宣判的時間需要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1)遺產訴訟壹般是普通程序審理的第壹審民事案件,期限為6個月;
(2)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可以報經上壹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六十壹條
對於簡單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頭起訴。雙方當事人可以向基層人民法院或者同時派出的法院請求解決糾紛。基層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院可以立即開庭審理,也可以另行開庭審理。
二、再審後多久?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由第壹審法院作出,按照第壹審程序審理,當事人可以對第二審法院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上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提出上訴。壹審審期6個月,二審審期3個月。
申請再審已經生效的民事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應當向作出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提出。不服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自動撤回上訴的民事裁定,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第二審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