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出於醫學研究的目的,將用完的不再具有保存價值的遺體進行火化,然後通知家屬收集骨灰安葬。看捐贈者捐贈的範圍。如果有遺體捐獻,會縫合後送到學校的解剖教研室。根據教研室的需要,確定下壹步的用途,大部分是成為全科教師,也就是留在課堂上教學用的。如果遺體沒有捐獻,將由紅十字會進行縫合、清理、包紮,交給家屬指定的殯儀館工作人員。捐獻的遺體完成後,醫院會進行倫理醫療,恢復遺體原貌。對願意捐獻遺體的捐獻者,由省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聯系接收站接收。對不願意捐獻遺體或不符合接收條件的,由省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移交家屬,並幫助處理善後事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零六條* *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依法決定無償捐獻其人體細胞、組織、器官和遺體。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欺騙或者誘導其捐贈。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依照前款規定同意捐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立遺囑。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的,自然人死亡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書面決定捐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