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造成經濟損失的,火災責任方應當負責賠償。具體損失金額或賠償金額的確定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處理:1,具體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2.受害方能夠提供受損具體物品及相應金額的,可以根據相應證據要求責任方進行賠償。3.無法提供具體損失金額的,可委托物價部門對火災損失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將作為理賠依據。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壹十二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壹十壹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百壹十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條* * *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原因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請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