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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疫情無法證明怎麽辦

當事人因疫情確實難以在法院規定的期限內提供證據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但應當註意,申請至遲應當在障礙消除後十日內提出,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不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人民法院拒絕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能成立的,可以根據不同情況,駁回證據,或者接受證據但予以訓誡並處以罰款。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的訴訟請求,應當及時提供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期限。當事人逾期不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人民法院拒絕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能成立的,可以根據不同情況,駁回證據,或者接受證據但予以訓誡並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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