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營運車輛交通事故賠償以實際損失為準,計算依據為:1。醫療費用:醫療費用的賠償金額,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據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費和收入確定。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收入、護士人數、護理期確定。4.交通費: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為就醫或轉院治療所發生的實際費用計算。交通費以正式票據為準,並與就醫的地點、時間、次數、頻率壹致。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壹)修復受損車輛的費用、損失車內物品的費用、搶救車輛的費用;(二)因車輛滅失或者不可修復,重置費用相當於交通事故發生時受損車輛的價值;(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活動的車輛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造成合理停運損失的;(四)因非營運車輛無法繼續使用而產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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