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與其撞死,不如捅死”的奇怪腦回路固然可恨,但如果不被媒體報道並引起廣泛輿論,還是有希望獲得死緩或無期的。(相對於壹名男子在姚嘉欣殺人後在某地奸殺被害人,最後得到死緩判決)正是因為姚嘉欣案件造成的社會影響太惡劣。
所以,本來是有生存空間的案子,變成了死亡的案子。
案件細節的闡述
姚嘉欣說,當他開車到事發地點時,他正在用DVD播放機觀看濱崎步的演唱會。他不知道汽車是否在直線行駛。突然他聽到“嗶”的壹聲,覺得不對勁,就下車查看。我發現壹個女人側躺在車後的地上,呻吟著。
“太暗了。我不知道她受傷的程度。我特別害怕,特別慌。我怕她以後沒完沒了地來找我,要求賠償。”於是,兩三秒鐘後,姚佳欣從隨身的包裏拿出壹把單刃刀,捅了張妙蓮幾刀,然後開車走了。
開了壹會兒車,姚佳欣因為“慌得手腳發抖,腳不聽使喚”,撞上了兩個行人。這壹次,他沒能跑掉,被趕來的村民堵住了。
之後車輛被交警大隊暫扣,姚佳欣及其父母隨後趕到醫院處理兩名傷者的治療事宜。經過警方兩次詢問,2010,2065 438+00,姚佳欣告訴父母真相,向警方投案自首。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藥家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