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農民不確權,土地的權益就不受法律保護,不確權的土地就歸集體或國家所有。房屋或土地被征收時,當事人的權益將得不到保障。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其他權利的確認和確定,簡稱確權。它是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規定,在壹定範圍內確定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和其他權利的從屬關系。每塊宗地的土地權屬都要經過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核審、登記、發放土地證等土地登記程序,才能最終確認和確定。確權將厘清國家與集體經濟組織、集體經濟組織與集體經濟組織之間的產權邊界,構建完整的農村資產產權權益體系。《關於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幹規定》第二條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由土地管理部門具體承辦。土地權屬爭議由土地管理部門處理,並報人民政府決定或經人民政府批準決定。
法律依據
《山東省土地征收辦法》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