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利率低於24%的民間借貸受法律保護。2.年利率超過36%的民間借貸會被法院認定無效,不受司法保護。3.該範圍內的債務為自然債務,當事人自願履行該範圍內的債務。法院不反對,但如果提起訴訟,要求法院保護這個範圍內的債務。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貸款人返還已支付利息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