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在50周歲以下;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相關營業執照;
3、從事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項目具有發展潛力或市場競爭力,並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信用良好,遵紀守法,無不良信用和債務記錄,並能提供銀行認可的抵押、質押或擔保;
5、在代理機構有固定的住所和經營場所;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創業貸款的申請步驟有哪些?
1,應用。畢業生持各類材料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請;
2.壹審。市人事局負責小額貸款的貸前審核,對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畢業生創業能力進行評估;
3.復習。由區縣人事局審核並提交區縣擔保機構復核;
4.保證。擔保機構應對貸款申請人的擔保申請及提供的反擔保措施進行審查;
5.認可。由經辦銀行會同縣人事局和×××擔保機構對貸款項目進行審查,負責貸款申請的最終審批;
6、轉貸、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從批準經營之日起,1年免收個體經營登記費、個體經營管理費、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87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其債權的實現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