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根據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對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或者營業。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共分七章:
第壹章:壹般規定
第二章:防火
第三章:消防組織
第四章:滅火救援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本法自2009年5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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