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輛上人身傷害責任保險的賠償。在被保險車輛使用過程中,如果車內乘客受傷或死亡,保險公司將按照保險合同對被保險人進行賠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賠償標準不會超過保單中每個座位的賠償金額,最高賠償次數也不會超過投保座位數。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五條
保險人可以根據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對責任保險被保險人造成的第三者損害直接進行賠償。
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對第三人造成損害,被保險人對第三人的賠償責任確定後,保險人應被保險人的請求,直接向第三人賠償保險金。如果被保險人遲遲不理賠,第三者有權就應賠償的部分直接向保險人索賠。
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對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未對第三者進行賠償的,保險人不賠償被保險人的保險金。
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二、車輛保險有哪些?
1,強制保險,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後對第三方的死亡傷殘賠償、醫療費用和財產損失賠償;
2.第三者責任險,包括被保險人或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造成第三者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
3.車輛損失險,包括被保險車輛意外碰撞或側翻等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險車輛周圍發生火災或爆炸對車輛造成的損失;被保險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遭受自然災害、外部物體倒塌、空中物體墜落、被保險車輛平行墜落等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