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的含義不僅是對中國傳統道德的弘揚,也是當代中國道德建設實踐的正確反映。誠實就是誠實守信,誠實是真的不騙人,既不自欺也不欺人;守信就是守信,講信譽,守信用。誠實守信是統壹的。
誠信的道德性及誠信的意義和作用:首先,誠實守信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活動的壹項基本道德原則。其次,誠實守信是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最後,誠實守信是做人的壹個基本道德準則。所以,就個人而言,誠實守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對單位而言,誠實守信是寶貴的無形資產;就社會而言,誠實守信是正常秩序的基本保障;就國家而言,誠實守信是良好的國際形象。
在市場經濟的今天,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我們應該加強和完善對違反誠信原則的犯罪分子的法律監督。誠信可以保證正常的社會秩序,維護良好的國際形象,是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前提,是每個企業單位和社會成員立足於社會的必要條件。因此,對於違反誠實守信的行為,需要建立長期穩定的市場監管法律制度。在法律運行中,要完善誠信立法,公民自覺守法,行政機關嚴格執法,司法機關公正司法,豐富和完善法律監督機制。誠信原則,簡稱誠信原則。誠信原則要求所有市場參與者在不損害他人利益和社會福利的前提下追求自身利益。誠信原則沒有固定的含義。作為民法中最重要的原則,其含義不能從語義的角度來理解。屬於通用術語,外延和內涵都不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七條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堅持誠實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