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贈與合同只有在雙方意思表示壹致的情況下才能成立。如果贈與人表示贈與,但受贈人不接受,合同仍然不能成立,與贈與的單方行為不同。
在贈與合同中,只有贈與人有義務將其財產交付給受贈人,受贈人沒有義務。即使是附義務的贈與,也還是單方面的合同。
贈與協議只有按照以下要求書寫才具有法律效力:
1,應寫明捐贈人和受贈人的基本信息;
2、寫明贈與協議的具體內容;
3.註明簽名、印章和日期;
4.協議雙方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協議意思表示真實,協議不能違反法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657條
贈與合同的定義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658條
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前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性質和道德義務且依法不可撤銷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