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土地征用的公告期有多長?

土地征用的公告期有多長?

壹、征地公告期多長?

1.征地公告期至少為30日。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對被征收土地現狀進行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村、村民小組範圍內進行征收公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並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被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將征收範圍、土地現狀、征收用途、補償標準、安置方式、社會保障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鄉(鎮)、村、村民小組範圍內公告至少30日, 並聽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大多數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聽證,並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聽證情況對方案進行修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明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相關費用,確保足額到位,並與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個人達成協議確有困難的,在申請征地時應當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申請征地。

2.征地公告的內容有哪些?

征地公告的內容如下:

1,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目的;

2.被征收土地的權屬、位置、地類和面積;

3、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社會保障;

4、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和地點。

  • 上一篇:在電影院錄視頻違法嗎?
  • 下一篇:中國最難的考試。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