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對於其他不違反法律法規,而是雙方公平自願簽訂的條款,則具有壹定的法律效力。當然,簽合同的時候壹定要對合同有壹定的了解。如果不了解合同,很可能會受到壹定的損失,所以不要亂簽。對於壹些不利於我們的條款,要及時指出,要求改正後再簽字。
事實上,壹個錯誤的合同並不會完全推翻這個合同,民法典中也明確規定,只要滿足壹定的條件,那麽這個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比如雙方簽合同的時候,把原來的3000元改成了3萬元。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兩份合同是壹致的,所以在本案中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所以簽合同真的不能馬虎。在簽字之前,妳必須核對每份合同的情況和相應的數字。
當然,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如果發現錯誤,要及時更正,因為更正之後,並不會影響其效力。如果不及時糾正,他們稍後將面臨法庭訴訟,這很可能使他們非常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