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允諾人通過確定允諾的期限或者其他方式,明確表示該允諾是不可撤銷的;
2.受諾人有理由相信承諾是不可撤銷的,並且已經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的準備。
要約生效後、承諾生效前對要約的修改,與舊要約的取消和新要約的產生具有同等效力。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手中後,對要約人具有約束力。此時,不存在撤回的問題,但要約人仍有可能取消要約。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者同時到達要約人。撤回承諾是指受要約人意圖阻止承諾發生法律效力。由於承諾壹經送達要約人即發生法律效力,合同即成立,因此撤回承諾的通知應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同時到達要約人。撤回承諾的通知晚於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的,承諾已經生效,合同已經成立,受要約人不能撤回承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壹條。
行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應當在意思表示之前或者同時到達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