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第二十四條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教職工和學生行為規範、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規定、視頻監控管理規定,建立預防、報告和處理性侵害和性騷擾的工作機制。
學校應當采取必要措施,預防和制止教職工和其他人員進入校園實施下列行為:
(壹)與學生發生戀愛關系或者性關系的;
(二)觸摸、故意觸摸學生身體特定部位等淫穢行為;
(三)對學生做出調情、挑逗或者性暗示的言行;
(四)向學生展示、傳播含有色情、淫穢內容的信息、圖書、期刊、電影、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的;
(五)持有含有淫穢、色情內容的音像、圖形資料的;
(六)其他構成性騷擾、性侵害的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