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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從什麽時候開始實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NPC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壹次會議於2007年2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6月29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

65438+2007年2月29日

擴展數據:

1.禁毒法的立法背景是什麽?

禁毒是我國政府的壹貫立場和政策。從解放初期的禁毒運動到新時期的禁毒鬥爭,形成了壹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模式。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將其固定下來,制定壹部綜合性的禁毒法,這是國家應對嚴峻的毒品犯罪形勢的需要,是進壹步完善我國預防和懲治毒品犯罪法律體系的需要,也是履行國際禁毒公約的需要。?

2.《禁毒法》頒布的意義

《禁毒法》是我國第壹部全面規範禁毒工作的法律,是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禁毒工作處於關鍵階段,總結多年禁毒鬥爭實踐經驗,吸收國內外現有法律規定,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反復論證後制定的。

3、青少年要有效抵制毒品,要做到以下幾點:

(1)接受毒品基礎知識和禁毒法律知識的教育,了解毒品的危害,增加自身對毒品的免疫力;

(2)要有正確的人生觀,不要盲目追求享受、尋求刺激和趕時髦,提高對毒品的自制力;

(3)不要聽信各種藥物可以治病、解除人的煩惱和痛苦、給人帶來快樂的花言巧語;

(4)謹慎交友,不要與吸毒及其他涉毒行為的人交朋友。凡發現身邊人有涉毒行為的,應予以勸阻、遠離,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5)俗話說:“吃了壹口藥,就掉進了死亡的虎口”。壹定要遠離毒品,拒絕毒品,千萬不要有偶爾不上癮的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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