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宏觀金融管理機構,現代中央銀行的業務活動不僅對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活動具有支配性影響,而且對壹國的整體經濟運行具有巨大的影響力和作用力。特別是現代中央銀行在進行與金融監管或管理有關的業務活動時,具有壹些強制性特征,可以行使特殊權力。因此,通過法律來規範中央銀行的業務活動是極其必要和重要的。這樣既可以依法保障中央銀行的業務活動,又可以對中央銀行的業務活動進行必要的法律約束,使中央銀行的業務活動納入法制化軌道,有利於貨幣政策和宏觀調控目標的實現,維護金融業的合法、穩健、平穩運行。為此,各國都制定了中央銀行法,中央銀行的業務活動必須依法進行。目前各國央行業務活動的法律規範大致可以分為法定業務權限、法定業務範圍和法定業務限制三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