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仲裁解決雙方民事糾紛並作出仲裁裁決的機構。分為國內仲裁機構和國際仲裁機構,後者又分為國家仲裁機構和國際或地區仲裁機構。另外,根據仲裁機構的設置,國際仲裁機構有三種:壹種是常設仲裁機構,壹種是臨時仲裁機構,壹種是專業仲裁機器。仲裁機構包括:(1)常設仲裁機構。常設仲裁機構是附屬於特定行業的國際性或區域性、全國性、專業性仲裁機構。都有壹套負責組織管理仲裁事務的機構和人員,可以為仲裁提供各種便利。(二)臨時仲裁機構。它是由雙方指定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案件處理完畢後自動解散。(三)特定行業的專門仲裁機構。我國仲裁法規定的仲裁是機構仲裁,常設仲裁機構是仲裁委員會。目前中國的仲裁機構有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和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設在北京。在深圳經濟特區有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在上海有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仲裁委員會及其分會是壹個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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