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慶產假178天生育津貼,壹般按月發放。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向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用人單位申請支付生育津貼的信息後,經審核符合支付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按月向用人單位支付生育津貼。
2.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
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
二、重慶產假期間工資怎麽算?
1.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產假工資由用人單位按照產假前工資的標準支付;
2.如果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產假期間可以享受生育津貼,也就是產假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休假天數計算。
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按月發放,然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委托金融機構直接向職工發放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