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農民自建自用的裝配式農房,市財政按建築面積平均補貼500元/平方米;
2.對企業(個人)建設民宿等商業裝配式農房,市財政按建築面積平均補貼200元/平方米;
3.除基礎可現場澆築或鋪設外,其他主要結構構件(梁、柱、樓板、內外墻板、樓梯等。由市財政補貼的裝配式農房應全部由工廠現場組裝。
重慶通過以下方式加強各類金融支持:
1.鼓勵金融機構對開展裝配式農房建設的項目和企業開辟綠色通道,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2.鼓勵金融機構向建設裝配式農房的農民提供階段性住房貸款,並在貸款額度、貸款期限、貸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傾斜;
3、探索建立農村住宅保險制度,鼓勵保險公司設立並提供裝配式農村住宅質量安全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九條。
城市地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歸農民集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