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第三條經批準發放社會保障卡的省、地、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制定明確的社會保障卡應用管理規則,並通過在服務場所明示、在政府網站公示等方式向社會公布。社會保障卡應用管理程序應包括以下內容:
(壹)社會保障卡的功能和目的;
(二)社會保障卡的發放、申領條件、申領程序;
(三)社會保障卡的使用範圍(包括使用限制)、使用期限和使用方法;
(四)社會保障卡損毀或者丟失後的掛失和補發程序;
(五)發卡機構、持卡人及其他相關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