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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民事法律行為與民事法律行為的區別

民事法律行為的法律效力是由行為人的意誌所表達的內容產生的;準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根據法律的直接規定自然產生。

準民事法律行為與民事法律行為的區別:

民事法律行為的法律效力是由行為人的意誌所表達的內容產生的;準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根據法律的直接規定自然產生。

準民事法律行為的類型:

(1)意思表示通知,是指以壹定的意誌表示內容的行為。如催促和拒絕承認、要求和拒絕履行義務、拒絕要約等。

(2)事實告知,是指告知對方或者公眾某些客觀事實是表意的行為。如召開股東會的通知、逾期承諾的通知、授予代理權的通知、轉讓記名債權的通知等。

(3)情緒告知是指表達某種感情的行為。如果被虐待或被遺棄的被繼承人對繼承或虐待的繼承人表示寬恕。

真正連帶責任和不真正連帶責任

連帶責任和不真正連帶責任是多個責任主體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連帶責任是指所有債務人承擔相同的債務,如果其中壹人承擔,責任整體消滅;不真正連帶責任是指多個責任人因不同原因對同壹債務承擔全部責任,但不真正責任人承擔債務的,可以向真正責任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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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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