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般來說,如果案件情節導致嚴重結果,自訴案件有可能轉為公訴案件。比如侮辱誹謗案件已經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將轉為公訴案件,由公安機關介入偵查,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包括在被害人有證據的輕微刑事案件中,如果證據不足,公安機關可以受理,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也可以由法院移送公安機關偵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三十六條凡是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都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第壹百三十七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必須查明:
(壹)犯罪事實和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二)是否有遺漏犯罪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
(3)是否不應追究刑事責任;
(四)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5)調查活動是否合法。
上一篇:桌面賭博多少錢?下一篇:最高法院確定的六種利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