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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國家最早提出反洗錢風險監管的概念並付諸實踐?

英國是最早提出反洗錢風險監管概念並付諸實踐的國家。

2000年6月5438+10月,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制定了《新千年新監管者》,提出了基於風險的監管,為反洗錢監管提供了先例。

英國反洗錢法律規範包括:單行法律、行政法規、官方監管規則和行業指導。

英國反洗錢管理體系包括:反洗錢政策與協調部、反洗錢執法部、反洗錢監管部、反洗錢監管部和反洗錢監管部。

擴展數據:

反洗錢有利於打擊走私、販毒、腐敗、黑社會等經濟犯罪和刑事犯罪,確保社會穩定和安全。洗錢是這些犯罪的最後壹個階段,也為下壹階段的犯罪提供了經濟支持。反洗錢就像給這條“黑鏈”上了壹刀。

反洗錢有利於維護國家經濟金融秩序,保障經濟金融安全。洗錢讓黑錢進入正常流通領域,可能造成貨幣量增加的假象,使經濟統計出現誤差,甚至導致宏觀經濟決策出現偏差;洗錢後大量黑錢的轉移也可能對利率和匯率產生影響,甚至引起金融動蕩;洗錢還會導致大量逃稅、資本外逃,嚴重損害國家經濟利益。

參考資料:

人民網-反洗錢,中國在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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