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壹天我在看揚子晚報,突然壹個關於“血淋淋的鹿肉嚇到孩子”的故事引起了我的註意。仔細壹看,原來是“白馬公園”
美食節期間,壹個燒烤攤主的攤位上出現了壹塊破碎的鹿肉,引起了許多孩子的驚呼。其中壹個叫段的人對攤主說:“梅花鹿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妳不能殺他。“可是攤主不理他,沒有再回應,兩次三次。
還有壹次,我看到壹個少先隊員急匆匆地往學校趕。
但是他闖了紅燈,快要遲到了。他非常焦慮。這時,壹個大叔說:“小朋友,不要等了,現在走還不晚。”
之後大叔闖了紅燈,少先隊員卻沒走。他想,如果我現在闖紅燈,也許不會遲到,但我就不是壹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了。
我走不動了。所以他等到綠燈亮了,然後快速穿過馬路,跑向學校。
想想那些年紀比少先隊員大,懂得比他們多,卻不懂得遵紀守法的攤主。他們不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嗎?難道他們只能靠獵熊和燒梅花鹿賺錢嗎?少先隊員遵紀守法的優秀品質難道不值得學習嗎?
從今天開始,不管以前發生過什麽,我們都要做壹個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