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當新的法律法規出臺時,基於舊法律法規的秩序是否有效?

當新的法律法規出臺時,基於舊法律法規的秩序是否有效?

新頒布的法律對罪犯是否有效,可以分為以下兩類。

如果行為已經涉及犯罪,刑法有寬嚴相濟的原則,新法的刑事處罰比舊法重,那麽就用舊法量刑,舊法比新法重就用新法。這也符合刑事訴訟利益屬於被告人的原則!

如果該行為發生在《刑法修正案》頒布之前,舊法沒有對該行為進行解釋或約束的規定,則采取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不追究刑事責任。

“從舊到輕”原則的理論基礎;

舊刑法與現行刑法1997的矛盾主要是針對新刑法的溯及力問題。即新刑法是否將公布前的行為認定為犯罪,如何適用。

“從舊到輕”的原則用具體的例子來說明:

首先,當壹個人的犯罪發生在新刑法頒布之前,就要考慮舊刑法的適用,即行為發生時的法律規定(從舊)。

其次,如果新刑法的適用對被告人更有利,如果不認為是犯罪,或者新刑法的處罰較輕,就應該對被告人適用新刑法。

其次,如果適用舊法對被告人更有利,如果舊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舊法規定的刑罰較輕,則對被告人適用舊法。

最後根據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適用舊法還是新法,也就是所謂的“從舊到輕”原則。

“寬嚴相濟”是中國處理各種法律問題的壹項基本原則。除刑法適用外,“寬嚴相濟”原則還適用於所涉及的其他法律問題。

我國目前主要采取寬嚴相濟原則,特殊情況下采取溯及力原則。

  • 上一篇:中國有私人律師制度嗎?
  • 下一篇:18的時候可以住酒店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