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處理交通事故的流程如下:
(1)當事人應保護好現場,必須及時撥打110報警電話和120急救中心電話,並立即組織車上人員撤離至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次生事故;
(2)等待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對事故認定書不服的,在2日內向上壹級主管部門申請復核;
(3)如果只是汽車受損,報損後修車,交由保險公司理賠;
(4)當交警或交委調解不成,雙方無法協商賠償金額,走法律程序解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傷者改變現場的,應當註明地點。乘客、過往車輛駕駛員、路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不能立即撤離現場的,應當及時報告執勤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
二、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夥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