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情節輕微,未造成人身傷害。比如雙方只是用拳頭互相踢了壹下,很快就被制止了,打架行為只是普通的糾紛,不違法,不涉及民事賠償;
2、打架鬥毆造成壹人或多人受傷,但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以依法給予治安處罰,受害人可以要求賠償民事損失,這類打架鬥毆屬於行政違法行為或民事糾紛。因民事糾紛引發打架鬥毆,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3.打架行為造成壹人或者多人輕傷、輕微傷,或者打架行為情節嚴重,符合刑事立案標準的。比如,聚眾在公共場所長期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構成聚眾鬥毆罪。這種類型的打架是刑事案件,也是民事案件,受害人有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刑事案件的構成要件如下:
1.刑事案件的基本要素包括犯罪的時間、地點、主體、客體和行為。
2.刑事案件中構成犯罪的要素有四個:客觀、客觀、主體、主觀。犯罪客體是受刑法保護的利益。客觀方面是行為人如何實施犯罪,主觀方面是行為人的主觀態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損壞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情節輕微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進行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