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處理國際海事商事糾紛,對外語要求極高,是緊缺人才。
本專業旨在培養英語、法律基礎紮實,熟悉航運及相關業務,精通海事業務和海商法,能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實踐的復合型、外向型、應用型海商法高級人才。
主要的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有:民法、商法、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海商法概論、船舶船員法、海上運輸實務與法律、海上保險法、海商法、專業英語等。
海商法的特點:
(1)高度涉外。首先,海商法的調整對象多為海上運輸關系和有涉外因素的船舶關系。其次,海商法除了國內法,還包括相關的國際條約和國際航運慣例。而且海商法的效力範圍可以達到本國水域的外國船舶,外國水域的本國船舶,甚至外國水域的外國船舶。
(2)技術強。海商法是壹門與法學理論、航海技術和航運業務密切相關的法律,因此技術性很強。
(3)特殊風險和法律制度。海上運輸和其他海上商業活動具有陸上運輸無法比擬的特殊風險,如海上惡劣天氣和海盜行為。從事海上運輸需要投入巨額資金,並可能因為海上事故承擔巨額經濟損失或賠償責任。
為了鼓勵航運業的發展,針對這些特殊風險,在海商法領域形成了壹些特殊的法律制度,如船舶抵押權制度、船舶優先權制度、海上救助制度、共同海損制度、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制度、海上保險制度、海事請求保全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