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違規個人家教提出了最嚴厲的懲戒措施,即舉報個人信用信息、違反培訓科目相關規定、證照不全的機構或個人,以咨詢、文化傳播、“家政服務”、“住校老師”、“眾籌私教”等名義開展懲戒性培訓。
2.違反培訓者相關規定,不具備教師資格者違規開展學科培訓,在職中小學教師違規開展有償補課。這兩篇文章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大學生和沒有資質和執照的個人在學生家裏做家教是違法的!沒有教師資格的個人進行學科培訓也是違法的!如果我的理解能力沒錯,那就是我的意思。那麽違反後具體會有什麽處罰呢?從通知中可以看出,要創新監管模式,推進“互聯網加監管”,會同有關部門探索將違規的機構和個人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堅決防止隱形變異和非法培訓蔓延。那就意味著:大學生和從事家教的個人,可能會被發現直接上信用!
最近因為之前的雙減政策影響了中小學生、家長、教培機構和公辦教師,看似與大學生無關,但這次針對個別導師違規的判定標準和懲戒措施直接影響到大學生。要帶領大家了解《通知》中的處罰措施。從通知中可以看到,違規培訓機構和個人的信息將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簡單來說,壹旦有違規的私人導師被舉報或被抓,就會被列入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