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簽訂的抵押合同未在車管所登記的,抵押權無效。可以買車,但是最好要求過戶。妳可以在合同裏約定壹個時間(比如他債務到期的時間),到時候辦理過戶手續,但是不能壹直辦手續,但是妳的車險不好辦,以後的事情很麻煩;不交交強險會被查處,驗車麻煩。
訂立抵押合同時,抵押權人和抵押人不得在合同中約定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給債權人。當事人抵押車輛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抵押汽車壹般是正規手續,抵押給私人、典當行、企業(壹般是還債)。所謂的按揭車都是手續齊全(只差綠卡),欠各種協議,就是不能過戶。價格遠低於市場價,吸引了大家的眼球。這種沒有綠證的車,通常是銀行貸款,是抵押物,這是最大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