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用於現場執法檢查:電子駕駛證與紙質駕駛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可用於交通違章記分:駕駛員接受非現場違章時,可出示電子駕駛證;
3.可用於駕駛證業務:辦理交管業務時,駕駛人可出示電子駕駛證辦理交管、處理交通違法、處理交通事故等業務劣勢,無需提交紙質駕駛證;
4、可用於保險理賠;
5.可用於租賃車輛;
5.駕駛員在專業招聘時可出示電子駕駛證,相關單位可在線查詢其駕駛資格;
註意:以下情況不能網上申請電子駕駛證。
1.駕駛證依法被扣留、暫扣、逾期未體檢、逾期未驗證、被宣布停止租荒地等不能正常使用的,不得申請;
2.駕駛人變更準駕車型、駕駛證有效期和發證機關後,需要重新申領電子駕駛證。
3.因外貌變化等特殊原因無法通過“交管12123”app辦理電子駕駛證的,駕駛人可前往車管所,經工作人員核實後,通過綜合應用平臺受理電子駕駛證申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