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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需要專業對口嗎?

學校讓我們做流水線和手電筒。我想問壹下學校在這方面有沒有違反什麽法律法規?回答:學校這麽做肯定有問題。聯系的單位問題嚴重,我發現了這個。希望能幫到妳!!實習是《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中的“2+1”教育模式,即在校學習2年,第三年到相應專業的指定企業工作,帶薪實習3-6個月,然後由學校統壹安排就業。每天不得安排學生實習超過8小時;不得通過中介機構組織、安排和管理實習。學校給在校學生安排實習的壹種方式。非基礎教育學校的學生通常會在畢業前為學生安排實習,包括集中實習、分散實習、在職實習。頂崗實習不同於其他方式,它使學生能夠充分履行實習崗位的所有職責,具有獨特性、挑戰性,對學生的能力培養有很大作用。對學校來說好像不對,但又能怎麽樣呢?我們不能告別人!!學校怎麽可以拿別人的前途開玩笑?不負責任,專業不對,怎麽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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