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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和督察的區別

首先,區別:

1,督察是刑偵部門進行檢查,警察有。監管是政府部門。更常用的是監督,意思是監督檢查,監督是壹種專制的檢查行為。

2、督察是壹個崗位,是專門監督警察的。監督也是壹種相當於監督的職責,但不壹定是專門的監督檢查,也可以指上級對下級的檢查。

3.督察是名詞,表示某個部門或職能。而監督是壹個動詞,表示壹個具體的動作或行為。

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監督機構查處違法行為,應當向上壹級公安機關監督機構報告;下級公安機關檢查機構未能有效查處的,上級公安機關檢查機構可以直接進行檢查。

擴展數據:

1.監督組織對本級公安機關和下級公安機關所屬單位拒絕執行上級的法律、法規、決定和命令的,可以責令其執行;同級公安機關所屬單位或者下級公安機關作出的錯誤決定或者命令,可以撤銷或者變更,報同級公安機關行政首長批準後執行。

2.監督不僅強調執行,還起到監督的作用。隨著決策的制定、執行、調整和終止,全程監督、幹預和及時處理都是靈活的。發現問題立即整改,事前提出建議,過程中彌補漏洞,事後及時糾正,具有明顯的監督功能。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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