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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舉報違法嗎?

1.惡意舉報違法嗎?

1.在我國,揭發檢舉構成誣告陷害罪有嚴格的條件。壹般情況下,即使是惡意的,也不違法。向有關當局舉報犯罪行為或犯罪嫌疑人是公民的權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誣告陷害他人罪,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沒有故意陷害,但是誣告、陷害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二、員工惡意舉報公司怎麽辦?

1.如果員工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員工惡意投訴企業,會產生負面影響。用人單位不得拒絕支付勞動者的合法工資,但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相關賠償責任。因勞動者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依照勞動合同要求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賠償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的富余工資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2.員工惡意舉報公司,不僅可能承擔民事責任,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是指捏造並散布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所以員工惡意向公司舉報,公司可以要求他們賠償損失,甚至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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