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無權提起追索贍養費的訴訟。父母是贍養費追索的法律主體,贍養費支付義務人不具備這壹資格。
2.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法定義務,每個子女都有足額支付贍養費的義務。父母有權向他們的任何壹個孩子要求這壹權利。
3.孝順也屬於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所以不存在所謂的預付款問題。從撫養費支付數額的確定來看,由於撫養費義務本身包含很多內容,不能簡單地認為撫養費應該平均分擔。所以,超出自己份額的贍養費如何計算,也是壹個需要嚴格審查的問題。因此,對於子女的上述訴訟請求,不應予以支持。
以上知識是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兒子不孝順父母,不贍養父母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爭議。
法律依據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贍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並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七十五條老年人與家庭成員之間因贍養、扶養或者房屋、財產發生糾紛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其他有關組織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其他有關組織調解前款糾紛時,應當通過說服、疏導等方式化解矛盾糾紛。有過錯的家人,要批評教育。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老年人申請贍養費或者扶養費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