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二級動火作業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多少小時?

二級動火作業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多少小時?

法律分析:壹般情況下,壹級動火作業許可證有效期不超過8小時,二級動火作業許可證有效期不超過3天。如果作業中斷30分鐘以上繼續動火,監護人、動火人和現場負責人應再次確認。在禁火區進行的所有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從動火作業申請到最後批準,所有相關人員都要承擔壹定的責任,而不是簽字,必須各級按職責認真執行各項措施和規定,確保動火作業安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壹條第壹款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和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進行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並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經營者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具體分為三級,即第壹級動火作業的《動火作業許可證》由動火作業場所、設施所在單位的安全負責人或安全科長審核簽字,報本單位安全、消防部門審批後實施。二級動火作業的“動火作業許可證”由動火作業場所和設施所在單位的車間領導審核簽字後,報工廠安全消防部門審批後實施。三級動火作業不需要動火作業許可證,經動火作業場所和設施所在單位車間領導審核,落實安全防火措施後,方可實施動火作業。

  • 上一篇:拿不到傳票會掛機逃跑嗎?
  • 下一篇:jd是什麽意思?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