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務稱謂——“廣東省XXX法”。
條例由國務院及其部門發布。
該系統適用於內部管理。
法律是由具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頒布,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的總稱。
法律法規是指國家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如中國國務院制定和頒布的行政法規,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和頒布的地方性法規。設區的市、自治州(2015立法法最新修訂)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批準後施行。法律法規也有法律效力。
規章是行政法律規範性文件,之所以是規章,是從其制定機關分出來的。規章主要是指國務院組成部門、直屬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區政府所在地的市、區人民政府在其職權範圍內,為實施法律、法規,需要制定的事項或者屬於本行政區域的具體行政事項而制定的規範性文件。
制度壹般是指要求所有人遵守的程序或行為準則,也指在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律、習俗等規範或某種規範。不同行業,不同部門,不同崗位,都有具體的工作原則,目的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達到預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