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保護的民間借貸的利率上限是多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貸款人返還已支付利息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從法律規定來看,法律保護的民間借貸的利率上限是年利率不超過24%。但雙方約定的年利率超過36%的,超過部分計算的利息無效,借款人可以要求貸款人返還或者扣除本金或者其他利息。
2.法律規定的借條有效期是多久?
貸款票據有兩個有效期。借條本身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永久的法律效力,可以證明借款的事實。向法院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義就是真理;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壹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期間和權利保護的最長期限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