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具有以下特征:
1,合法。訴訟時效期間是權利人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民事權利的法定期限。
2.訴訟時效是強制性的。
3.它體現了債務人的時效利益。所謂時效利益,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權利人喪失了依據訴訟程序請求法院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因此義務人可以不履行義務,進而獲得本不應獲得的利益。
追訴時效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1,即實施了犯罪,從犯罪成立之日起計算;
2、行為,從犯罪實施之日起算;
3、危險犯,從實施危險並造成危險後果之日起計算;
4.結果犯,從犯罪結果發生之日起計算;
5.犯罪預備、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從犯罪預備、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之日起計算;
6、犯罪有連續或連續狀態的,從犯罪終了之日起算;
7.在追訴期限內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訴從後罪犯之日起中止。
綜上,追訴時效受最高刑影響,最長不超過20年。但20年後認為有起訴必要的,可以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受損害超過20年的權利,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在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長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