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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司法考試通過後如何申報律師資格證?

通過司法考試後,妳報名參加考試的地方司法局會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長期有效,全國通用,因為是司法部頒發的。

情況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如實填寫《國家司法考試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表2010》,並提交下列材料:

(壹)今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

(2)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符合放寬報名資格、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核實後退回)及復印件。

(三)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經審核後退回)及復印件。

持有港澳臺或國外高等院校畢業證書(學位)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

(4)近期同壹底片2寸(46mm×32mm)免冠照片3張。

(五)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然後,妳聯系律所實習。實習壹年後,給妳發實習證明。有了這個證書,妳才能重新申請律師執照。

拿到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後,找接受妳實習的律所,妳就不用擔心了。他們會幫妳申請律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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