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國移動開始在全集團探索法律風險管理體系,正式啟動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體系建設項目,集中內部法律顧問、外部律師、專家學者、專業風險服務機構等各方力量。經過近四年對企業全面風險管理理論的深入研究,從法律風險的定義入手,構建了由風險分析、風險控制和評估更新三大模塊組成的法律風險管理體系。這是國內外企業界從企業管理角度系統研究企業面臨的法律問題的典型嘗試,開創了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新篇章。
大多數企業已經具備了法律風險防範的基本意識。法務部的組織建設和外部法律專業服務提供商的確定成為企業風險管理的重要防線。企業的壹系列重要決策和重要管理活動都離不開法律事務部門的參與。隨後,南方電力公司等大型企業也進行了法律風險評估並形成了壹系列法律評估報告,國內法律風險管理技術開始走向成熟。但仍存在以下問題:企業法務部門地位不高,無法全面跟蹤企業的經營行為。法律風險管理的成果認可度較低。法律風險管理沒有形成商業運作模式。人才的建設跟不上業務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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