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要求進行代理活動、處理法律事務的,其結果由被代理人承擔。代理人通常以委托人的名義進行法律活動。如果代理人與第三方簽訂合同,該合同對委托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進行代理活動,被代理人不認可代理行為的,被代理人可以不承擔代理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自行承擔。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發生的正常費用,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